各二级学院及校外点:
为进一步宣传终身学习理念,展示成人高等教育院校学习者的精神面貌与先进事迹,鼓励社会从业人员积极投身全民终身学习活动,推进本市学习型社会建设,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院校教育专业委员会(以下简称院校专委会)决定开展2017年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学员评选活动。评选方案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具有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会员资格的本市普通高等学校350vip8888新葡的京集团(含网络教育)、上海开放大学和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学员,均可参加评选(以学历教育为主)。
二、评选条件及人数
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。
2.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。
3.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学习活动,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学习,按时完成学习任务,学习刻苦,学术品行端正,成绩优异,能力突出。
4.乐于奉献,关心学校,团结同学,积极营造良好的班风学风,带领同学共同学习、共同进步。
5.积极投身社会,学以致用,将学习的知识奉献社会,造福社会,成为社会的人才和行业的骨干。
6.各二级学院及校外点应坚持“优中选优”的原则,每个办学单位上报评优人数不超过5人。
三、评选办法
坚持公平、公正和公开的指导思想,坚持优中选优、宁缺勿滥的原则,评选程序如下:
1.动员布置。院校专委会发出评选通知,告知会员单位,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,具体部署评选工作。
2.单位推荐。各单位做好组织动员工作,坚持自下而上的推荐方法,坚持评选标准,遴选产生合格的推荐对象并进行校内公示,同时做好推荐人先进事迹的材料收集整理工作。
3.专家评审。院校专委会组织专家对优秀学员及十佳学习标兵材料进行评审,提出初审意见及十佳学习标兵推荐名单。
4.讨论决定。院校专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对拟定当选的学员进行讨论,并最终决定当选人员名单。
5.社会公示。院校专委会对拟定的十佳学习标兵名单进行公示。
6.报批报备。院校专委会报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批准,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职能部门备案。
四、 表彰奖励
1. 向获十佳学习标兵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。
2. 向获优秀学员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。
五、申报材料
采用电子文档形式申报,各单位不再需要送报纸质材料,要求如下:
1.每位优秀学员填写《2017年上海市成人高校优秀学员推荐表》(按附件样张格式)。
2.每位优秀学员提供推荐单位撰写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,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翔实、事迹突出、文字生动,1000字左右。
3.十佳学习标兵提名者另须提供以第一人称撰写的先进事迹一份。要求有标题,字数在800字左右,并附反映学习或工作的照片1张,照片应附说明。
4.以上先进事迹材料字体格式要求:标题宋体粗体二号,正文宋体四号(A4纸),1.5倍行间距。
5.申报材料于2017年9月25日前,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:youjia@shnu.edu.cn。并确认得到“收到优秀评选材料”邮件回复。
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办公室
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